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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基本交易规则
2017-09-07 14:34:31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中国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2001年前投资者限制为境外人士,2001年之后,开放境内个人居民投资B股。

   1、基本交易规则 
   a、深圳B股以港币结算,上海B股以美元结算。
   b、B股不允许买空或卖空。
   c、B股T+3日交收,但买卖当天可做T+0回转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可以卖出,当天卖出的股票的资金当天可以再买股票。
   d、上海B股买卖以1000股为一个交易单位,自2001年1月1日起,上证B股最小价格变动单位将调整为0.001美元(原为0.002美元);深圳B股买卖以100股为一个交易单位,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0.01港元。零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e、B股买卖委托方式:深圳B股可采用柜台委托、电话、远程终端等方式下单;上海B股只能到柜台填单委托交易。
   2、清算交割 
   证券营业部对B股的清算交割进行自动处理。深沪交易所规定:B股交易的结算交收期为(T+3)日。投资者虽然可做T+0回转交易,但其T日卖出股票的资金或买入股票的股份余额要在第三个交易日才能到账。因此卖出成交的资金只能在T+3日以后才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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