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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选择投资,防范洗钱陷阱
2018-10-09 10:07:55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证券期货业的洗钱行为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利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利益并进行清洗;二是将其他犯罪所得的黑钱通过证券期货市场交易方式进行清洗。其主要手段包括:买卖股票和期货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经纪人高额提成等。

可能有人会问,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不是证券违规或犯罪,属于上游犯罪,怎么会是洗钱?事实上,在证券期货领域的上游犯罪活动(如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很难与洗钱活动严格分开,通过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犯罪所得也必然通过证券期货市场清洗,所以FATF发布的《证券业洗钱和恐怖融资类型报告》中,仍把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证券诈骗作为证券业洗钱的三大主要类型。

下面跟各位投资者分享两个案例:

比特币交易平台人间蒸发

    乔某看好比特币行情,通过第三方支付向国内某比特币交易平台账户充值9万元,用以买卖比特币。该平台上线以来,管理者以10倍杠杆回报为诱饵吸引4000多名会员加入。该平台账户可以充值人民币和比特币,会员可以进行投资,网上交易平台则从中赚取手续费。某日,乔某发现异常,该平台无法正常访问,账户资金无法转出。原来该交易平台管理者刘某、金某、黄某将会员的钱通过多张银行卡转账套现,用以购买资产、消费、赌博等。

案例提示:请投资者通过正规途径参与市场投资,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切勿轻信虚拟平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洗钱工具。

期货对敲,非法获取高额提成

    陈某将390万元期货账户交由“职业炒家”胡某操作,以获取每日1‰ 的固定收益。胡某通过多个账户实施对敲行为,盈利后快速转取资金。陈某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该案隐蔽性高,侦破难度大,且极易引起投资人对期货市场监管的质疑,社会危害极大。

案例提示:经纪人与投资者分享收益属违规行为,根据中国结算《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请投资者保管好自己的账户,以免沦为犯罪分子洗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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