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品种,做理性投资者;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提醒您:掌握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教中心 For teaching center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融小镇会客厅(玉屏路8号)

开放时间:9:00-11:30,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0512-68310913

邮箱:thjg@neeqsz.com

首页 > 投教中心 > 知识学堂 > 案例解读

案例22:郭某与某证券营业部的转托管收费纠纷
2016-09-12 13:55:16

摘要营业部应将有关收费业务的收费依据张贴在显眼位置,从而使投资者明白营业部向其收费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案情简介:

某证券营业部客户郭某反映:该营业部乱收费,其去营业部办理转托管业务,营业部要求其交纳30元。

调解过程及结果

协会接到郭某的投诉后,当即向其解释,转托管收费30元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在《证券存管业务指南》中明确规定的,并指引郭某到中国结算官网上查询该文件,郭某查到后表示认可。

案件评析及启示:

投资者需注意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证券账户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只对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及账户注销业务暂免收费,并没有规定转托管不收费。且根据中国结算《证券存管业务指南》的规定:证券转托管费用由转出证券营业部向投资者收取。标准为(B股除外):同一交易日内,不论所转证券种类、数量和转托管次数,每一投资者转入每一托管单元的转托管费用为30元人民币。因此本案中营业部办理转托管业务收取30元手续费是有依据的,不是乱收费。

本案的启示:营业部应将有关收费业务的收费依据张贴在显眼位置,从而使投资者明白营业部向其收费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版权所有:太湖金谷(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37号科技金融广场

邮箱:thjg@neeqsz.com 邮编:215163 苏ICP备150036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