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融小镇会客厅(玉屏路8号)
开放时间:9:00-11:30,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0512-68310913
邮箱:thjg@neeqsz.com
首页 > 投教中心 > 投教活动 > 防范非法证券活动
受害人申请法律救济的途径 2018-04-25 16:31:35
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版权所有:太湖金谷(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37号科技金融广场
邮箱:thjg@neeqsz.com 邮编:215163 苏ICP备15003653号-1